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名单公布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表彰2021年

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2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为激励各地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在全系统营造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对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等12个单位“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等8个单位“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二等奖”、山西省供销合作社等5个单位“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同时,授予杭州市供销合作社等5个单位“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一等奖”、西安市供销合作社等5个单位“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二等奖”、沈阳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三等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争当表率,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总社七届四次理事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做强流通主业,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勇毅前行,攻坚克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1月20日       


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

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12名)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8名)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5名)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海南省供销合作社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


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

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5名)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

广州市供销合作社

武汉市供销合作社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

南京市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5名)

西安市供销合作社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

  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1名)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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