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2019〕5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粤供科〔2021〕27号)、《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粤供集团〔2022〕213号)及《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粤天润〔2023〕9号)相关规定,现将本企业2022年度工资总额信息披露如下:
企业名称 (全称) | 应发工资总额 (万元) | 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人) |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 |
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 2990.98 | 262 | 11.42 |
备注:
1.应发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本企业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在岗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包括内退职工。
3.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为报告期内12个月平均的在岗职工人数。
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报告期内应发工资总额与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之比。